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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区环卫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

我单位北京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简称朝环四队)隶属于北京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职责任务是道路清扫保洁。主要负责朝阳区南片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南到丰台交界-北到高碑店乡-东到通州交界-西到二环路边;清扫保洁道路共计338条(专业路:104条、上划路:82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6人,实有人数4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013.84万元,比上年减少446.36万元,下降-6.9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13.84万元,比上年减少374.66万元,下降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3.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51.39万元,比上年减少586.05万元,下降9.10%,其中:基本支出1,663.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43%;项目支出4,188.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13.84万元,比上年减少446.36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 干路清扫保洁费用标准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1.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8%;卫生健康支出99.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0%;节能环保支出2,139.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57%;城乡社区支出3,063.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年度决算548.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03万元,增长3.5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1年度决算507.4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2.29万元,下降4.2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2021年度决算41.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3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99.4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99.4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2021年度决算2,139.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5.20万元,下降5.11%。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021年度决算2,139.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5.20万元,下降5.11%。主要用于人工干路清扫保洁日常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度决算3,063.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16.89万元,增长11.54%。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1年度决算3,063.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16.89万元,增长11.54%。主要用于清扫保洁人员工资、保险等各项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63.3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2万元减少0.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42万元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7.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47台,1,610.2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干路人工作业
主管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
项目负责人
孙国艳
联系电话
6776634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54.8082
2254.8082
2254.8082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254.8082
2254.8082
2254.8082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工干路清扫保洁日常支出。包括人工道路清扫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购买清扫工具、支付委托清扫服务费等。
本项目预算资金基本用于人工干路清扫支出,现已完成各项阶段性指标任务。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提升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环卫工作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上,确保环卫作业标准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道路清扫保洁任务
道路清扫面积:2914515.48㎡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提高环卫作业水平和作业质量
达到北京市环境卫生服务专业检查考评标准。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按月完成道路清扫保洁任务
2021年全年道路清扫保洁任务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合理支配项目资金,按照预算金额执行项目资金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提高环卫作业标准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提高环卫作业质量
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在环卫作业过程中积极维护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道路清扫保洁对生态发展的作用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充分发挥环卫工作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发挥环卫工作在城乡治理工作的持续作用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提升居民满意度,减少投诉事件,满意指标达到95%
提高群众对环卫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已完成全年总体目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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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表